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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游酢书法简论
回帖:引用第14楼游香明于2009-06-01 16:19发表的 :
同意观点!

这常识,小弟会知道。只是没有及时剪接,引起误会,深表歉意!
下一楼›:严重的欣赏一把!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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