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立大明,消灭元朝之后,战争的频率以及所需要投入的兵力在不断减少,此时拥有庞大的军队,无疑对国家财政是个沉重的负担,《明太祖实录》载:洪武二十五年(1392),官军共1214923人。因此朱元璋采用世兵制(也就是军户制度),并实行屯田制度。按规定,边地军丁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军丁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个军丁授田一份,由官府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并按份上交粮。(明史记载每军人受田50亩,以米18石为基本,其中 12石由该军自取,余粮交由军仓,实际上每个士兵只能分到20亩左右,1402年,每个士兵制定需纳余粮12石,基本很难实现,1425年改为6石,延续到明朝灭亡。) 4`7:gfrO,
明朝的卫所制,是反思了宋代募兵制所造成政府的财政困难,融合了唐府兵制的思想,把按卫所编制的世袭服役的军士同屯田紧密结合起来。其目的是,以世袭军士保证兵源充足;军队就地屯田自给,以减轻国家养兵的负担。世兵制的军士编制在卫所中,主要任有二:一是守卫地方, 4`7:gfrO,
一是屯田生产。守卫地方城池的称守军,进行屯田生产的称屯军。屯军以屯田生产的收获供给自己也供给守军。整个军队基本上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武装集团。因此朱元璋说:“吾养兵百万,要不费百姓一粒米。 4`7:gf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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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的想法很美好,世袭军户很廉价,成本很低,世代为兵,则兵源不愁。但是事实很残酷,世兵制跟屯田制本身存在着巨大的弊端,在没有有效解决弊端的情况下,明朝卫所军将走向衰亡是不可避免。 4`7:gf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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