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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硬质塑料管布线 9.5.1 硬质塑料管布线一般适用于室内场所和有酸碱腐蚀性介质的场所,但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不宜采用明敷设。 !FG%2L4?,5 建筑物顶棚内,可采用难燃型硬质塑料管布线。 !FG%2L4?,5 9.5.2 硬质塑料管暗敷或埋地敷设时,引出地(楼)面不低于0.50m的一段管路,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FG%2L4?,5 9.5.3 本采用硬质塑料管布线时,绝缘导线在管内的填充率应符合本章第9.4.3条的规定。 !FG%2L4?,5 9.5.4 硬质塑料管明敷时,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表9.5.4所列数值。 !FG%2L4?,5 9.5.5 不同回路的线路穿硬质塑料管,应符合本章第9.4.5条的规定。 !FG%2L4?,5 9.5.6 硬质塑料管布线的管路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时,应符合本章第9.4.7条的规定。 !FG%2L4?,5 9.5.7 硬质塑料管布线,当管路较长或有弯时,应符合本章第9.4.8条的规定。 !FG%2L4?,5 9.6 半硬塑料管及混凝土板孔布线 9.6.1 半硬塑料管及混凝土板孔布线适用于正常环境一般室内场所,潮湿场所不应采用。 !FG%2L4?,5 9.6.2 半硬塑料管布线应采用难燃平滑塑料管及塑料波纹管。 !FG%2L4?,5 建筑物顶棚内,不宜采用塑料波纹管。 !FG%2L4?,5 9.6.3 混凝土板孔布线应采用塑料护套电线或塑料绝缘电线穿半硬塑料管敷设。 !FG%2L4?,5 9.6.4 塑料护套电线及塑料绝缘电线在混凝土板孔内不得有接头,接头应在接线盒内进行。 !FG%2L4?,5 9.6.5 不同回路的线路穿半硬塑料管或混凝土板孔时应符合本章第9.4.5条的规定。 !FG%2L4?,5 9.6.6 半硬塑料管布线宜减少弯曲,当线路直线段长度超过15m或直角弯超过三个时,均应装设拉线盒。 !FG%2L4?,5 9.6.7 在现浇钢筋混凝土中敷设半硬塑料管时,应采取预防机械损伤措施。 !FG%2L4?,5 9.7 金属线槽布线 9.7.1 金属线槽布线一般适用于正常环境的室内场所明敷,但对金属线槽有严重腐蚀的场所不应采用。 !FG%2L4?,5 具有槽盖的封闭式金属线槽,可在建筑顶棚内敷设。 !FG%2L4?,5 9.7.2 同一回路的所有相线和中性线(如果有中性线时),应敷设在同一金属线槽内。 !FG%2L4?,5 9.7.3 同一路径无防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20%,载流导线不宜超过30根。 !FG%2L4?,5 控制、信号或与其相类似的线路,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50%,电线或电缆根数不限。 !FG%2L4?,5 注:①控制、信号等线路可视为非载流导线。 !FG%2L4?,5 ②三根以上载流电线或电缆在线槽内敷设,当乘以本规范第8章所规定的载流量校正系数时,电线或电缆根数不限,但其在线槽内的总截面仍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20%。 !FG%2L4?,5 9.7.4 电线或电缆在金属线槽内不宜有接头。但在易于检查的场所,可允许在线槽内有分支接头,电线、电缆和分支接头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该点线槽内截面的75%。 !FG%2L4?,5 9.7.5 金属线槽布线,在线路连接、转角、分支及终端处应采用相应的附件。 !FG%2L4?,5 9.7.6 金属线槽垂直或倾斜敷设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线或电缆在线槽内移动。 !FG%2L4?,5 9.7.7 金属线槽敷设时,吊点及支持点的距离,应根据工程具体条件确定,一般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架或支架: !FG%2L4?,5 (1)直线段不大于3m或线槽接头处。 !FG%2L4?,5 (2)线槽首端、终端及进出接线盒0.50m处。 !FG%2L4?,5 (3)线槽转角处。 !FG%2L4?,5 9.7.8 金属线槽布线,不得在穿过楼板或墙壁等处进行连接。 !FG%2L4?,5 9.7.9 由金属线槽引出的线路,可采用金属管、硬质塑料管、半硬塑料管、金属软管或电缆等布线方式。电线或电缆在引出部分不得遭受损伤。 !FG%2L4?,5 9.8 塑 料 线 槽 布 线 9.8.1 塑料线槽布线一般适用于正常环境的室内场所,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不宜采用。 !FG%2L4?,5 9.8.2 强、弱电线路不应同敷于一根线槽内。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及根数应符合本章第9.7.3条的规定。 !FG%2L4?,5 9.8.3 电线、电缆在线槽内不得有接头,分支接头应在接线盒内进行。 !FG%2L4?,5 9.8.4 塑料线槽敷设时,槽底固定点间距应根据线槽规格而定,一般不应大于表9.8.4所列数值。 !FG%2L4?,5 9.8.5 塑料线槽布线,在线路连接、转角、分支及终端处应采用相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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