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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地理]宋代官员的归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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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員的歸葬
摘自文化大學史學系  韓桂華《墓誌銘中所見宋代官員歸葬問題》
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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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讀宋人墓誌銘時,或有提及歸葬的,首先引人注意的是其時間距離墓主卒時短則二、三月,長的有達數年或是更久的,其間原因何在?在短短數語間,多難以確實得知。其次,為何有「歸葬」的問題? e}>3<Dh  
      所謂歸葬,通常是指人死後還葬於故鄉。在過去農業社會的時代背景下,占絕大多數的農人,一生依附土地生產,少有遷徙。其他士、商之人則往往因為讀書、科考、履官、貨易等等原因,以及隨著身分的轉換,而離開了故鄉(家鄉),其後或許最終死於他鄉外地,於是產生是否要「歸葬」的問題。再則,關於歸葬的觀念與實踐,在傳統社會中其來有自,或云根深蒂固。而宋人在於禮、於法、於情(民俗)不同層面的關照下,歸葬的情形如何?囿於出土墓葬碑銘的屬性以及為了便於討論起見,本文將以宋代官員自身的歸葬問題為核心,分就其卒地與葬地、原鄉與次鄉、禮制與法制等相關問題加以探究。 e}>3<Dh  
一、卒地與葬地 e}>3<Dh  
       宋代舉業繁興,官員冗多。文臣武將,遷轉黜陟,法有明令,不絕於途。討論官員的歸葬,關鍵之一在於其所卒之地與將葬之地為何處?官員因現任、貶謫、待闕、辭官與退休等不同情況,而有卒於任所、貶所與暫居、終老之所的不同。其中,現任官員需要避籍,遭貶之官遠在荒邑,因此身後葬地以及是否、能否歸葬故里,實為一件大事。至於官員暫居、終老之所,或居於城市,或及其鄉里,故其身後事,處理起來又與前二者不同。 e}>3<Dh  
       歸葬的義涵,在傳統上的認知是指死後返還本鄉、本貫家墳葬之。不過,所歸葬之地,亦即所謂的鄉貫故里,到底是本家本姓代代世居不易之地,抑或是自何代、何祖始居之地。於是,有原鄉與次鄉之別。以下就所讀宋人墓誌碑銘中,與官員歸葬有關者,先舉之如下,再作分析。 e}>3<Dh  
       太祖開寶三年(970)三月二十日,建雄軍節度使判官閻光度卒于平陽,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由夫人扶櫬,「歸葬于洛京河南縣平樂鄉朱陽村社澤里,附威衛司空(其父)之大塋。」 e}>3<Dh  
       太宗太平興國九年(984)二月四日,襄邑縣兵馬都監藥繼能卒于縣(隸開封府,今河南睢縣),享年六十九。同年三月十三日,「自京東襄邑縣扶護神櫬至西洛」,四月二日,「葬於洛陽縣平洛鄉杜澤里,附邙山之左,祖塋□前,特建是墳,禮也。」 e}>3<Dh  
端拱二年(西元989),尚書兵部郎中知福州軍府事源護卒于福州公府,享年六十二。其子垂範「虔奉襄事」,於至道二年(996)十一月十八日「安兆於河南府洛陽縣金谷鄉尹村之原」。 e}>3<Dh  
       【按,源氏自北魏道武帝以來,即為河南洛陽人。其間,自曾祖至父源崇,雖居官於青州、博州與邢州,然祖墳仍在洛陽。】 e}>3<Dh  
       真宗大中祥符四年三月十一日,韓琦之父國華,終於建州之傳舍,年五十有五。慶曆三年(1043),以韓琦樞宻之榮追贈太子少保,妣張氏封清河郡夫人。五年(1045)二月日,「樞宻奉公夫人之喪,歸葬於相州安陽縣之新安村,距祖塋三十里」。 e}>3<Dh  
       仁宗景祐元年(1034)十月三十日,太子賔客分司西京謝濤薨于京師,享年七十五。以明年(1035)八月二十一日歸葬于富陽。 e}>3<Dh  
       據神道碑文云:謝氏之先,出黃帝後。始為十姓,謝居一焉。三代以還,不顯其大。至晉宋,迺為盛族。公之七世祖汾,居河南之緱氏。五世祖希圖,卒于衢州刺史。時,唐季喪亂,乃葬于江東嘉興郡。子孫三世祿于吳越。曾祖諱廷徽,處州麗水縣主簿。祖諱懿文,杭州鹽官縣令,葬于富陽,遂為富陽人。父諱崇禮,從錢氏歸朝,為泰寧軍節度掌書記、檢校左散騎常侍、累贈尚書戶部侍郎。       另,據〈謝公行狀〉云其曽祖廷徽為「國子司業越州觀察判官」;並詳細指出「本貫杭州富陽縣章嵓鄉赤松里」。 e}>3<Dh  
       皇祐元年(1049)四月,權三司鹽鐵判官尚書兵部貟外郎王絲(稽人),以「疾終于京師,享年六十一。二年(1050)三月十日,歸葬于蕭山之先域,禮也。」 e}>3<Dh  
       神宗元豐六年(1083)十月初九日,信州兵馬都監杜宗象,以疾終于信州官舍,享年六十六,權厝京城之東。「後三十五年,嗣子軫卜重和二年(1119)二月十四日,舉祖妣之柩歸葬于河南府洛陽縣賢相鄉雙洛原,祔京兆郡王(曾祖審進)之塋。」12按,杜宗象為昭憲杜太后家之後裔。 e}>3<Dh  
       哲宗元祐元年(1085)閏二月辛卯,天章閣待制劉瑾薨于成德軍任所,享年六十有四。「其孤倬等,護公喪以歸,卜以明年(1086)正月丙辰,葬公于吉州永新縣思賢鄉遺直里先塋之右。」 e}>3<Dh  
        元祐元年閏月丙午,洺州守王純中(豫章艾城人),終于官所,得年六十有一。其子「阜等以元祐二年十有二月甲申,葬君于高大父之域。」 e}>3<Dh  
       元祐六年(1091)九月辛亥,龍圖閣待制知江寧府熊本,以疾病告老,行次真州卒,年六十六。「其孤卜用八年(1093)二月辛酉,葬鄱陽荐福寺東山之原。」按,熊本,其上世豫章人,後徙鄱陽。 e}>3<Dh  
       元祐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甲子,左中散大夫知涇州王公儀卒於官舍,享年七十一。「用九年三月十三日甲申,葬于白石之西原,從先司空(其父)之兆,禮也。」按,公世為岷州長道白石人。 e}>3<Dh  
       紹聖三年(1096)四月初四日,定州觀察判官仇公著卒於官所,享年六十一。同年十月,葬「青州□固鄉雲門里」。按,曾祖時「為青州牧,終而家焉」。 e}>3<Dh  
       紹聖四年(1097)七月六日,知陜州游師雄卒於治所,享年六十。同年十月丁酉,「葬於京兆府武功縣西原鳳凰岡之先塋」。按,游師雄家,世居京兆之武功。 e}>3<Dh  
       徽宗崇寧三年(1102)七月十六日,寶文閣待制程節,晏然逝于桂州之使宅,年七十有二。「其孤扶喪還鄉」,以崇寧四年(1103)十二月二十二日,「葬公于饒州浮梁縣永固鄉昌江萬戶山之陰。」 e}>3<Dh  
       大觀二年(1108)八月二十七日,郭景脩卒於鎮戎軍所,享年六十四。大觀四年(1110)閏八月戊申,其孤將「葬公於鄆州須城縣盧泉鄉酅上里焦村之原」。按,其先代州鴈門人,景脩六代祖徙居河朔。宋興,又徙居汶,故子孫為汶人。 e}>3<Dh  
大觀四年六月,通仕郎范子舟卒於巴州任所,享年四十有六。其繼室「護君喪」,「走二千里之遠以歸」,於同年十一月初八日,「葬君於雒陽金谷鄉宣武里之原,先塋之次。」 e}>3<Dh  
       高宗紹興三十年(1160)六月乙丑主管台州崇道觀范如圭卒于邵武軍寓居之正寢,享年五十九。「其年九月甲申,諸孤奉公歸葬建陽縣渭曲山」。 e}>3<Dh  
       據墓記文云:大父以上,世家建州建陽縣之由原。先大夫始居漳濱,遂為荊門軍當陽縣人。⋯⋯紹興十年春,謁告,如荊門遷奉先大夫恭人之柩歸葬建陽。故范如圭喪,歸葬建陽。 e}>3<Dh  
       孝宗淳熙五年(1178)六月丁未,荆湖制置司幹辦公事胡少賔卒于官所,年四十九。同年「十有一月辛未,歸葬于永嘉縣吹臺鄉梅嶼山先兆之側」。 e}>3<Dh  
       寧宗慶元三年(1197)閏六月乙未,差知蘄州待次里第的曹耜卒于正寢,享年六十一。「是歲八月丙申,葬公于臨海縣靖安鄉小石保之原」。據墓誌銘文知:曹氏世為開封府祥符縣人。父勛⋯⋯淳熙元年秋,丁忠靖(其父)憂。⋯⋯始忠靖既奉梓宮、太后以歸,功高眷渥,見忌于權臣,因丐外祠,卜居天台。至是,奉喪歸葬遂為台人。 e}>3<Dh  
        度宗咸淳六年(1270)閏十月辛亥,承務郎范之龍終于潭州官廨。子性道等「將以八年九月壬午,奉柩葬于同里橋亭之原。」25按,之龍,豐城楂村人也。自晉范登以來即居於此。宋時,豐城隸江南西路隆興府下。 e}>3<Dh  
         以上所舉諸人,所卒之地有如熊本告老返鄉途中、范如圭請祠祿寓居、曹耜因待次居里之外,其餘皆為現任官員之任所。歸葬之地則皆為其人之故里祖塋。凡此,或可視為是承平時期官員歸葬的一種常態。 e}>3<Dh  
         至於是否一定以世居鄉里祖塋為歸葬之地,揆諸史料亦多有不然者。尤其,適值國家喪亂之際,離鄉背井、避亂遷徙更所必然。茲以張浚、朱熹二家葬地之變遷為例,以見一斑。 e}>3<Dh  
         張浚,字德遠。本貫漢州綿竹縣仁賢郷武都里。南宋初期抗金名將之一。紹興年間,秦檜當國,一時名賢多遭罷黜。且將治獄株連及浚,捕趙鼎子汾下大理。幸紹興二十五年(1155),秦檜死而免。張浚以為「天下事二十年爲檜所敗壊,人心士氣,委靡銷鑠,政事無綱,邊備蕩弛」,乃上疏極言,仍不見用。三十一年(1161)春,完顏亮兵大入,中外震動,復浚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旋,改命判建康府兼行宮留守。 e}>3<Dh  
        孝宗即位,浚再拜相。又與湯思退、尹穡不協。凡八上章,乞致仕。除少師保信軍節度判福州。隆興二年(1164)孟秋,行次餘干,得疾。曰:「吾大命不遠矣!」手書家事付兩子。且曰:「吾嘗相國家,不能恢復中原,盡雪祖宗之恥,不欲歸葬先人墓左。即死,葬我衡山足矣!」病日重,且命作奏乞致仕。日暮,命婦女悉去,夜分而薨。訃聞,上震悼,輟視朝兩日。有旨贈公太保。其子「栻等不敢違公志,扶護還潭州。以是歲十一月辛亥,葬于衡山縣南嶽之隂豐林郷龍塘之原。」 e}>3<Dh  
         蓋先是,紹興二十五年,浚奉母喪歸葬於蜀。九年之後,臨其終,卻以國恥未雪,不欲歸葬先塋。其子張栻等即遵父命,葬之於潭州衡山縣。其後,張栻於淳熙七年(1180)春二月甲申,卒于江陵之府舍,年四十八。則由「其弟衡州史君杓護其柩,歸葬于潭州衡陽縣楓林郷龍塘之原」。亦即歸於其父之葬地。 e}>3<Dh  
        論者以為,張浚身後之不歸葬故里,原因有二:一是如浚所言,身為國之將相,中原未復,死後亦無顏見先人於地下之故。二是因其子張栻,少時即受業於講學衡山之胡宏,長期浸潤,承其學,而有湖湘之學,與朱熹之閩學並稱。故有云張栻「廣漢人,遷衡陽,學者稱南軒先生」。29故葬於衡山,實有所憑。 e}>3<Dh  
       再看朱熹家與閩的淵源。據朱熹所寫的〈皇考左承議郎守尚書吏部貟外郎兼史館校勘朱府君遷墓記〉云: e}>3<Dh  
       先府君諱松,字喬年,姓朱氏,徽州婺源人。⋯⋯府君生於紹聖四年閏二月戊申,性至孝,有高志大節,落筆語輒驚人。政和八年(1118),以同上舍出身授迪功郎、建州政和縣尉承事。公卒,貧不能歸,因葬其邑。⋯⋯府君又方率同列極論和戎不便,檜益怒,出府君知饒州。去赴,請間差主管台州崇道觀。以(紹興)十三年(1143)三月辛亥,卒于建州城南之寓舍,年四十有七。⋯⋯初府君將沒,欲葬崇安之五夫。卒之,明年遂窆其里靈梵院側。時,熹幼未更事,卜地不詳。既懼體魄之不獲其安,乃以乾道六年(1170)七月五日,遷于里之白水鵝子峰下。(《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九十四) e}>3<Dh  
       知朱家本徽州婺源人。以朱松卒時,家貧不能歸葬,遂葬於崇安縣五夫里佛寺旁。時,朱熹年僅十四,不懂葬卜之事。其後二十七年,因母喪事宜,以其葬地不祥,乃有遷墓之舉。據朱熹所撰〈尚書吏部員外郎朱君孺人祝氏壙誌〉云,其母祝氏,亦為徽州歙縣人。卒於乾道五年(1169)九月戊午,年七十。「越明年正月癸酉,葬于建寧府建陽縣後山天湖之陽,東北距先君白水之兆百里而遠」。 e}>3<Dh  
       有關朱熹父母葬地相距百里之遠,恐怕是由於遷父葬事在母葬之後,以及多半是受到卜事影響所致。 e}>3<Dh  
二、原鄉與次鄉 e}>3<Dh  
       宋代官員的歸葬之地,在常態下,皆云是「祖塋」、「先塋」或「先人之兆」等語。就前述諸君所謂之本貫、故里觀之,若以五世分之,屬於五世以上代代祖居之原鄉地者,有源護家,自魏道武以來即為洛陽人;游師雄家,世居京兆之武功;王公儀家,世為岷州長道白石人;王絲家,自晉以來為會稽蕭山人;范之龍家,自晉范登以來即居於江西豐城;胡少賔家,世居浙江永嘉縣。 e}>3<Dh  
       屬於五世以來祖居之地者,有王純中家,自高祖以來為豫章人;程節家,自高祖以來家饒州浮梁縣;劉瑾家,至少曾祖以來四世居於吉州永新;杜宗象,為昭憲杜太后家(定州安喜人)之後裔,自宋初以來為算的話,已有一百二十餘年,至少四世居於洛陽;郭景脩家,亦於宋興徙居汶,故子孫約已四世為汶人;仇公著曾祖時「為青州牧,終而家焉」。范如圭家,則小有波折,蓋大父以上,世家建州建陽縣;祖父始居漳濱,遂為荊門軍當陽縣人;及如圭又歸葬建陽。謝濤家,自祖父以來為富陽人。閻光度家、藥繼能家與曹耜家皆是自父輩以來家焉者。熊本家,則是自上世以後徙鄱陽,蓋亦指父輩。 e}>3<Dh  
       由上可知,所謂歸葬世居原鄉的家族,其來有自。五世以來世居的家族,其歸葬地或許不能稱為原鄉,姑且以次鄉稱之。前者,有其在地原生世家大族之光榮傳統;後者,家焉雖短,卻顯家族適應時代環境之韌性,於家族發展史上具有開拓奠基之功。是則,此又非本文所能探討之議題,所以有期待於來者。 e}>3<Dh  
三、禮制與法制 e}>3<Dh  
       養生送死,乃為人生之大事。喪葬事宜,自古以來即屬禮之一種,稱為凶禮。所謂「山陵、謚祔、服紀、葬儀與士庶之喪制為凶禮」 e}>3<Dh  
       賻贈。凡近臣及帶職事官薨,非詔葬者,如有喪訃及遷葬,皆賜賻贈,⋯⋯其嘗踐兩府或任近侍者,多增其數,絹自五百匹至五十匹,錢自五十萬至五萬。又賜羊酒有差,其優者仍給米麥香燭。自中書、樞密而下至兩省五品、三司三館職事、內職、軍校并執事禁近者亡歿,及父母、近親喪,皆有贈賜。 e}>3<Dh  
       神宗熙寧七年(1074),所頒新式: e}>3<Dh  
       諸臣喪,兩人以上各該支賜孝贈,只就數多者給;官與職各該賻贈者,從多給,差遣、權并同,權發遣並與正同。⋯⋯ e}>3<Dh  
諸支賜孝贈:在京,羊每口支錢一貫,以折第二等絹充,每匹折錢一貫三百文,餘支本色;在外,米支白秔米,麵每石支小麥五斗,酒支細色,餘依價錢。 e}>3<Dh  
       諸文臣卿監以上,武臣元係諸司使以上,分司、致仕身亡者,其賻贈並依見任官三分中給二,限百日內經所在官司投狀,召命官保關申,限外不給。待制、觀察使以上更不召保。 e}>3<Dh  
       由上可知宋廷對文武官員喪葬之哀悼、贈撫有其一定禮制。凡所賜贈,以從優多給為原則。其中,又以現任官為優,分司、致仕者減其三分之一。禮制之外,隨著時代推移與朝政起伏,而時有相關詔敕條令的頒訂,此即所謂之法制。在禮與法制的交互運用下,宋廷對文武官員歸葬的實踐,大致又可分為有勞績與被貶謫兩大類型。以下,再就史料所見分述之。 e}>3<Dh  
       (一)有勞績、功勳之官 e}>3<Dh  
       太祖時代,開寶六年(973),保信節度使同知廣州尹崇珂卒;七年,慶州刺史姚內斌卒,皆詔遣中使護喪,歸葬洛陽。 e}>3<Dh  
       太宗時,太平興國二年(977),關南巡檢、應州觀察使李漢超卒;六年(981),通遠軍使、羅州刺史董遵誨卒,亦皆詔遣中使護喪歸葬。33端拱元年(988),外戚劉文裕卒於鎮州兵馬部署屯所,年四十五。「上甚悼惜,贈寧遠軍節度,命中使護喪歸葬京師」。至道二年(996),深州防禦使靈慶路兵馬副部署尹繼倫卒,年五十。太宗「聞之嗟悼,追録其功,賻贈加等,遣中使護其喪,歸葬京師」。 e}>3<Dh  
       真宗景德二年(1005),翰林侍讀學士、右諫議大夫潘慎修卒,「上甚憫之,錄其二子,賻贈加等,命有司給舟,護其喪歸葬汝州」。同年,殿前都虞候高陽關副都部署張凝卒,「上甚惜之,賻贈加等,遣中使護其喪歸葬」。三年(1006),戶部尚書溫仲舒卒,贈右僕射。「歸葬日,令緣路巡檢兵護送」。 e}>3<Dh  
       神宗熙寧四年(1071)六月,前權發遣提點成都府路刑獄、兼常平等事李元瑜死,特與一子官。時馮京有言:「元瑜權發遣,於近制不當推恩。」上特令與之,又令中使護其喪歸葬,又賜絹三百疋。 e}>3<Dh  
       哲宗元祐元年(1086)九月丙辰朔,正議大夫、守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司馬光卒,太皇太后聞,哭之慟。上亦感涕不已。「明堂禮畢,皆臨奠致哀,輟視朝,贈太師、溫國公,襚以一品禮服,謚曰文正。贈銀三千兩、絹四千匹,賜龍腦、水銀以斂。命戶部侍郎趙瞻、內侍省押班馮宗道護其喪,歸葬夏縣。官其親族十人,篆表其墓道曰:『忠清粹德之碑』」。可謂是備極哀榮。 e}>3<Dh  
       八年(1093)十月,龍圖閣直學士、知渭州王廣淵卒。「贈右諫議大夫,遣內侍護其喪歸葬,仍令轉運司量與應副」。 e}>3<Dh  
       (二)遭貶謫之官 e}>3<Dh  
       因事遭貶謫的官員,若卒,是否可歸葬? e}>3<Dh  
       蓋宋初太祖、太宗改元時,因大赦天下,而嘗於太祖乾德元年(963)十一月甲子,下詔:「抵法人及沒配所者,許歸葬。」40太宗雍熙改元大赦天下時,詔云:「西川、廣南、荆湖、江浙、漳泉發遣到僞命官吏等,如正身亡殁,其骨肉一任歸還,應諸抵法人及殁於貶所者,並許骨肉歸葬。」 e}>3<Dh  
       至道二年(996)正月十日,有詔:「貶降官殁於貶所者,許令歸葬。先削奪官爵,並與追復。叛逆縁坐者,不在此限。應官吏殁于王事者,先已録其子弟,内有妻息寡弱不能自逹者,委所在長吏搜訪聞奏。」 e}>3<Dh  
       真宗咸平六年(1003)六月詔曰:「命官流竄沒嶺南者,給緡錢,聽歸葬。」43先是,儋州流人洪湛卒於此州調馬驛。詔:「給錢二萬,官為護喪還本貫」。 e}>3<Dh  
       仁宗天聖元年(1023),寇準卒於雷州。其妻宋氏,乞歸葬西京,許之。 e}>3<Dh  
       哲宗之時,黨爭漸熾。遭貶斥者中,唯有呂大防准許歸葬。事在紹聖四年(1097)六月。其後,梁燾、劉摯死於貶所,欲循呂大防例,請歸葬,而未許。46是以,前朝雖已有「給緡錢,聽歸葬」之詔,且欲循例。然法終因時、因人而有不同。 e}>3<Dh  
       迨南宋,高宗紹興十八年(1148)二月,趙鼎卒於貶所,又詔令歸葬。 e}>3<Dh  
       寧宗慶元二年1196二月辛酉,詔「追復趙汝愚官,許歸葬」。 e}>3<Dh  
       理宗端平元年(1234)二月丁亥,詔:「端平元年正月以前諸命官貶竄物故者,許令歸葬。」因此,其後吳潛、丁大全與賈似道等人,皆得以歸葬。 e}>3<Dh  
                                             結語 e}>3<Dh  
       有關歸葬問題的探討,其所關層面甚廣,上及邦國禮制之大端,下至個人身後立命之細途。在傳統社會中,它是家庭成員實踐孝道的表徵之一;在社會上,它是敦厚民風所不容輕忽之事;於國家廟堂之上,更是文化體現的重要一環。宋代文化粲然,可茲研究者豐富。然以近年來,集同好之力,孜孜於墓誌銘研讀,今僅以「宋代官員歸葬問題」為敲門磚,就其卒地與葬地、原鄉與次鄉及禮制與法制三層面,略加探討之。文中不成熟之見與不及之處尚多,期待學者專家,不吝指正。 e}>3<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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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帖被游正宽在2014-05-29 15:3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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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同的感觉,也不完全赞同,古人讲究落叶归根,这个和传统有关,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就在宋代,不算动乱年代,没有归葬故里的名人官员也比比皆是,随手就能弄出一串,王安石游酢苏东坡岳飞晏殊苏辙,更让人离谱的是,秦观本来葬在故里,后来他的儿子居然迁到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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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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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游宇:有相同的感觉,也不完全赞同,古人讲究落叶归根,这个和传统有关,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就在宋代,不算动乱年代,没有归葬故里的名人官员也比比皆是,随手就能弄出一串,王安石游酢苏东 .. (2014-05-30 12:51)  e}>3<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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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归葬仅是葬制的一种。多谱所言敕葬,迷雾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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